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扎实推进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深化,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一、医疗保险
2018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1](以下简称基本医保)13445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2018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21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4%;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支出178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0%;全国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存23440亿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615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7284亿元。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持续增加。2018年,参加职工医保31681万人,比上年增长4.5%。其中在职职工23308万人,比上年增长4.6%;退休职工8373万人,比上年增长4.2%。在职退休比为2.78,同比略微上升。
2012-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结构
单位:万人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这三类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1520万人、6119万人、404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87万人、159万人、312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67.9%、19.3%和12.8%,构成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29001万人、2680万人,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总人数的91.5%和8.5%。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情况
2、基金收支规模扩大。2018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35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基金支出10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1%。2018年职工医保基金征缴率为99.4%,与上年持平;征缴收入12935亿元,占基金收入的95.5%,占比高于上年2.7个百分点。2018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8241亿元,比上年增长7.8%;统筹基金支出6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统筹基金当期结存1747亿元,累计结存11466亿元。2018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5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个人账户支出4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3.7%;个人账户当期积累1084亿元,累计积累7284亿元。
3、享受待遇人次增加。2018年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19.8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0%,增幅提高3.0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门急诊17.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8%;门诊慢特病2.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7%;住院0.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6.7%。
2012-2018年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人次和人均待遇次数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人均就诊6.2次,比上年增加0.3次;住院率18.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在职职工住院率为9.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退休人员住院率为42.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2012-2018年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和住院率
单位:元
4、就医选择继续趋向三级医院。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分别为3084万人次、1829万人次、72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9.7%、3.8%和1.9%,分别占当年住院总人次的54.7%、32.5%、12.8%。2018年全国职工医保普通门急诊待遇人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分布分别为33.3%、22.5%和44.2%,较上年占比分别提高1.8个百分点、降低1.1个百分点、降低0.7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人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分布分别为47.6%、27.1%、25.3%,较上年占比分别提高0.2个百分点、降低0.5个百分点、提高0.3个百分点。
2012-2018年全国住院人次在不同等级医院分布比例
5、住院报销水平稳中略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81.6%,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统筹基金支付79.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实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71.8%,其中统筹基金支付70.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个人负担28.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84.0%,与上年持平,高出三级医疗机构3.5个百分点。
2018年职工医保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2140亿元[2],比上年增长26.9%[3],其中医疗机构发生费用10495亿元,个人账户在药店支出费用1645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退休人员医疗费用6256亿元,比上年增长8.9%;在职职工医疗费用4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人均医疗费用3313元,比上年增长5.0%。
普通门急诊、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分别为3123亿元、1068亿元、6303亿元,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发生费用的29.8%、10.2%、60.1%,费用分别比上年增长10.6%、14.5%和8.4%,增幅分别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提高4.0个百分点、降低0.2个百分点。
住院费用中,药品费、检查治疗费、服务设施费、其他费用分别为2183亿元、3252亿元、755亿元、114亿元,分别占住院费用的34.6%、51.6%、12.0%、1.8%。药品费占住院费用比例较上年降低3.1个百分点,检查治疗费占比较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服务设施费和其他费用占比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6、次均住院费用涨幅放缓,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占比继续上升。2018年,全国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11181元,比上年增长1.6%。次均住院费用个人支付3153元,比上年增长2.4%。
2012-2018年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基金支出
单位:元
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分别为4363亿元、1533亿元、40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2%、4.8 %、4.3%,分别占住院费用的69.2%、24.3%、6.5%,占比分别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降低0.9个百分点、降低0.2个百分点。
2018年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比例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持续增加。2018年,参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89736万人,比上年增长2.7%。其中成年人、中小学生儿童、大学生分别为66286万人、21368万人、208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7%、3.7%、-4.7%,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73.9%、23.8%、2.3%。
2、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6971亿元,支出62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3%、26.7%[4]。2018年,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结存694.6亿元,累计结存4372.3亿元。
2012-2018年居民医保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2018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693元,比上年增加88元,增长14.5%;人均财政补助497元,比上年增加58元,增长13.2%[5]。
3、享受待遇人次和医疗费用持续增加。2018年,居民医保参加人员共享受待遇16.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4%。居民医保人均享受门诊待遇1.7次,与上年基本持平。2018年,居民医保医疗费用106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人均医疗费用1183元,比上年增长17.2%。
2012-2018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人次
单位:万人次
4、住院率和次均住院费用均上涨。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15.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次均住院天数9.3天,与上年持平;次均住院费用6577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1369元、5877元、314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3%、6.1%、0.9%。
2012-2018年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和住院率
单位:元
5、基金实际支付比例略有上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65.6%;实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56.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为43.9%,比上年降低0.1个百分点。按医疗机构等级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分别为:三级59.3%、二级69.1%、一级及以下76.2%。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71.0%,比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高出11.7个百分点。
2018年居民医保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情况
单位:%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8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有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贵州、陕西、西藏7个省份,参保人员1.3亿人,基金收入875亿元,基金支出839亿元,累计结存318亿元。
二、生育保险
2018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0434万人,比上年增长5.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81.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基金支出762.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当期结存18.7亿元,累计结存581.7亿元。
三、医疗救助
2018年,全国医疗救助基金支出424.6亿元,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7673.9万人,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5361万人次,全国平均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达到1151元、106元。
四、异地就医
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6]3656万人次,异地就医费用1085亿元。其中住院费用971亿元,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15.4%;次均住院费用17670元,是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的1.6倍。
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2876万人次,异地就医费用1965亿元。其中住院费用1906亿元,占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21.2%;次均住院费用14016元,是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的2.1倍。
截至2018年底,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5万家,跨省住院患者超过500人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县级行政区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132万人次,是2017年的6.3倍。
五、药品准入谈判和集中采购
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17种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平均降幅56.7%,大幅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价格,平均低36%。调整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平均降幅4.9%。
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有69种抗癌药实现降价,平均降幅10%。对采购金额靠前且省际价差较大药品进行价格调查,15种抗癌药主动降价10.3%,平均省际价差率由24.7%降为10%以内。
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集中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用量,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品种,在坚持质量和确保供应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试点中选25个品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11个城市对应品种的药品采购费用预计从77亿元下降到19亿元。
六、基金监管
2018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19.7万家,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6.6万家,约占抽查机构的三分之一,占全部定点医药机构的九分之一,其中解除医保协议1284家、移送司法127家,查处违法违规参保人员2.4万人。
建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和微信举报通道,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2018年国家医保局收到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举报、信件举报等共4444例,其中有效举报线索739条。
七、医保扶贫
将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举全力抓好落实。制定出台《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医保精准扶贫6个目标、5大举措,并对各地医保扶贫政策进行规范。联合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对医保扶贫的财政补助力度。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连续两年共增加80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三区三州”因病致贫人口较上年减少16.3万人,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人口较上年减少109.3万人。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略微不等的情况。
[1] 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下同。[2] 职工医保医疗总费用包含在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费用、门诊大病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支出费用。除此项外,其他职工医保有关费用和待遇等数据均不包含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费用。[3] 上年数据不含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支出费用。[4] 收支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5] 2013年起,各省按照国家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基本收支、人均筹资、享受待遇情况等受该因素影响较大。[6] 异地就医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下同。